古代巫蛊“采生折割”:将人故意致残,做成动物,今依然能见到

原标题:古代巫蛊“采生折割”:将人故意致残,做成动物,今依然能见到

在文明还未完全开化的时代,人们的思想处于一种极度的野蛮化,而又由于文明已经开化,这种野蛮会持续很久并且被暗地规范化,这就是为什么巫蛊存在了几千年,直到现在还人云亦云的根本原因,那么巫蛊和标题所说的“采生折割”有什么关系?

笔者知道很多人第一眼看到“采生折割”的时候,都会以为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,然而恰恰相反,“采生折割”是官方明令禁止的一种行为,因为“采生”是采集生魂的意思,“折割”就是将人杀死肢解,完整来说是将人杀死肢解后采集生魂,这很明显是巫蛊之术。

由于古人非常迷信,是真的认为世界上有鬼怪一事,当然也就真的认为巫蛊这种可以用来加害仇敌的术法是存在的,所以一直以来,尤其是官方对这种东西都是避之不及,相信大家也还记得电视剧里经常有女主被陷害埋了扎人小木偶,然后获罪的剧情。

元朝在《元典章》记载了“采生折割”的过程:“用麻索缚住双手双脚,脑后打死,次用尖刀破开肚皮,取出心肝脾肺,(腕)〔剜〕出左右眼睛,斫下两手十指,两脚十指,用纸钱、酒物祭赛云霄五岳等神。又二次啜赚萧公家牧牛小厮来哥、依前杀死、剖割祭祀。”

明朝在《明律》卷一九《刑律二·人命·采生折割人》对这种行为明确提出了惩罚方式:“凡采生折割人者,凌迟处死,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、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,并流二千里安置。为从者斩。”可谓是以暴制暴的最佳典范。

不过依然没有办法对这个行为进行杜绝,因为“采生折割”它从一种迷信发展成为了“产业链”,被人贩子利用到了极致,说到清朝的长沙,当时街道上出现了一个“怪物”,带它表演的人说它是狗,可它会说人话,说它是人,可它确实趴着还全身长毛,围观人惊异不已。

县长出门刚好看到了,不过没有立即相信,反而是将这个“怪物”带到府衙进行了询问,他问:“你是人还是动物?”怪物回答:“我不知道我是什么,主人一直把我锁在屋子里,除非上街要钱,否则不能出去。”县长就立刻明白这中间有蹊跷,着人严刑逼问了它的“主人”。

真相终于大白,原来这还真不是什么“怪物”,而是一个5岁的男孩,他从小就被拐卖,然后人贩子将他的皮刮掉,再“种”上狗毛,当新的皮肤长好之后,狗毛会直接被人皮粘住,看起来十分逼真,然后从小将他当狗养,所以他才什么都不知道。

且经过进一步调查之后,大家还发现他不是个例,那个人贩子家中还有很多这样的孩子,他们都是被人为制造的残疾被强行抓着去乞讨,或者是“展出”“表演”,给他们赚钱,就相当于一个工具一样,完全丧失了人权,幸而当时凌迟还没有消失,这个人贩子最终被凌迟而死。

在民国河南,也出现过这种人不人狗不狗的表演和展出,就在开封相国寺,当时这里已经不是佛教居所了,而是中山市场,在里面设的一个戏棚中,人们的呼声像波澜一样起伏,不少人听见后好奇,很快就将这里围得密不透风。

只见一个全身长毛,却还有人头的“人狗”正在玩着“把戏”,被它的主人呼来喝去,稍有不对就严酷鞭打,倒不是围观群众喜欢看这种编编打打的,只是“人狗”就是会引来很多人的好奇心,后来当地政府察觉不对,将人一起捉走,大家才知道其中蹊跷。

原来是那叫刘海仙的恶贼,偷来小孩子之后,将黑狗皮捆在孩子的身上,只留出一个头,造成这种诡异的情形,为免暴露,他又将孩子的舌头剪去让他不能说话,对他自然也不好,动不动就摔摔打打,以至于孩子满身是伤,政府将他送去医院,还没治疗,就已经断气了。

到了现代这种情况也很普遍,满大街都是残疾人,起初基本上每个人都会给钱,可以说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基本都给过钱,因为那时候大家都不知道很多是“人为残疾”,人贩子将孩子们偷去,制造各种各样的灾难以人们的同情心为食,一天赚几万不是假的。

2005年77岁的离休干部曹大澄卧底丐帮,写出《调查手记》之后,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些街上乞讨的孩子老人,比真正意义上无家可归不得不乞讨的孩子老人还要凄惨,因为他们往往经受了身体上巨大的折磨,甚至有的人精神也出现了问题。

后来丐帮发现这样偷人或者拐人,然后进行致残的行为“成本太高”,一个是打残之后总要治疗,二是打残之后寿命变短,所以他们选择“带残疾”。什么是“带残疾”?就是跟那些家中有残疾人的人家合作,以“租借”真正残疾人的形式赚钱。

不过随着国家各项福利措施的完善,真正的乞丐们都去了福利院,加上人们意识的提高,遇上这种情况基本都有人报警,报警后都会得到处理,更重要的是现在出门大家都不用现金了,这些歹毒之人没得钱赚,所以大街上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少,也算是时代的幸运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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