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计数据显示,截止2024年初,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已突破860万——相当于每165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“老赖”。
看着这样的数据,不由得让人心里发堵。
初衷良好的征信制度,正在现实中逐渐偏离轨道,演变成一场债权人与债务人双输的困局。
01 理想丰满,现实骨感
征信制度的设计初衷本是市场经济的基石。上世纪90年代,面对全国性“三角债”危机导致的信用崩塌,人民银行开始启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。
2013年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颁布实施,征信系统正式获得法律地位。
到2018年,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信用数据库,收录超过33亿条信贷信息,为近10亿自然人建立信用档案。
说实话,这套体系在经济黄金二十年里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它降低了交易成本,规范了市场行为,让守信者畅通无阻。
但是,制度设计的初心是建立诚信秩序,而非单纯惩罚失信者。
当经济进入新常态,征信系统的刚性约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——创业失败、经营不善、甚至突发变故导致的债务违约,都被无情的刻入征信,长达五年之久。
目前看来,征信制度正从市场经济的守护者,蜕变为束缚经济活力的枷锁。
02 一刀切困境
征信系统最根本的矛盾在于:用单一标尺丈量复杂人生。系统将“是否偿还债务”作为唯一诚信标准,却忽视了背后诸如疫情导致经济停滞、失业导致断绝收入这些极端的情况。
“如果我有钱,我不贷款,征信对我有什么用?”民间流传的这句玩笑话,暴露出征信好像成了针对穷人的专门武器,道出了征信的尴尬。
现实中,创业失败者一次失败就很大概率会背上“失信”的烙印,融资渠道被切断,求职被拒,甚至社交关系都会断裂。
限制措施成了创业精神的绞杀器,当债务人连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机会都被剥夺,还何谈偿还债务。
征信系统还催生了新型诈骗产业链。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消除不良记录的迫切心理,以“征信修复”“征信洗白”为幌子实施诈骗。这些乱象暴露出制度的漏洞正成为一些灰色产业的“商机”。
更令人忧虑的是,860万失信被执行人背后是860万个被束缚的创造者。惩戒的到底是恶意逃债的骗子,还是暂时跌倒的奋斗者?
03 被滥用的系统
征信系统的另一个扭曲在于其无限扩张的边界。原本服务于金融信贷风险评估的工具,正演变为全方位的社会控制手段。
手机欠费、水电煤逾期缴费、甚至超生、酒驾等行为,都可能构成个人不良征信记录。征信系统变成了“万能筐”,各类社会管理难题都被装了进去。
婚恋市场要求出示征信报告防“融资风险”,企业招聘将征信作为入职门槛,干部提拔需考察征信情况。征信渗透到生活每个毛细血管,却少有人真正了解什么行为会影响征信。
04 缺失的修复机制
最致命的缺陷,在于征信系统缺乏合理的信用修复路径。一旦留下污点,似乎就要背负终身。
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规定信息主体有权对错误信息提出异议,但对非错误信息的修复机制却只字未提。当一个人因客观原因陷入债务危机,即使后续努力重建信用,也难以洗刷历史污点。
我国部分银行在疫情期间推出过人性化措施,包括设置还款宽限期、开通征信异议绿色通道等。这些尝试证明,制度可以兼顾风险控制与人文关怀。
建立信用污点消除机制迫在眉睫——当一个人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重拾诚信,为何不能获得重新开始的机会?
2023年,浙江某县法院试点“失信人重生计划”:对非恶意失信且积极谋职的债务人,暂停部分限制措施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。一年后,参与者债务偿还率提升47%,远高于传统惩戒模式下的平均水准。
这个小小的地方试验揭示了一个朴素真理:给人出路,才有还款之路。
征信系统不应是债权人的讨债工具,更不该成为债务人的终身枷锁。当制度既能惩戒真正的恶意逃债者,又能为诚信奋斗者保留东山再起的通道,当“宽限期”“修复期”成为多数人可自我救赎的路径,征信才能回归其本质——社会诚信的守护者,而非经济发展的绊脚石。
改革的曙光已现。2022年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》,强调要“建立健全不敢失信、不能失信、不想失信长效机制”。
未来,希望征信系统能进一步完善,既能合理发挥其制约性约束性,又能避免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刚性枷锁,这样对经济发展,刺激消费,维护社会和谐,都有好处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